更新:2017-04-28     阅读:101

  闲来无聊,决定去找美美玩,不过我跟美美之前也灭有见过面,网上聊得特别投机,不知道这次约会算不算一次桃花运。

  美美的家在城市边缘,紧挨郊区。等我钻出的士,已经华灯初上,街头到处都是五颜六色的霓虹灯,晃的眼都花了,各种声音喧嚣刺耳,吵得心有点乱。

  掏出手机给美美打电话,传过来的嗓音很清脆,还好,是个女的。

  美美在电话那头说让我等一会,她出来接我。

  终于知道什么叫度日如年,站在街边伸长脖子,对着过往行人瞄射,每过一秒钟对我都是一种煎熬,那个叫美美的女孩真的会出来见我吗?该不会耍我的吧?一颗心就好像挂了十五只吊桶,忐忑不安。

  周围嘈杂的噪音早已潮退到世界那边去了,我的耳朵听不见任何声音,满脑子都是那个虚幻的女孩,还有待会见面的情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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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终于,有个长发披肩的高个美女朝我走来,那身材,那气质,绝对不输银幕上的美女明星,高贵的令人不敢逼视,难道这就是美美?

  我忽然胆怯了。

  这倒不是自卑,而是觉得这种高大型的美女不是我能爱上的,只能停留在可远观不可亵玩的界线,当风景欣赏不错。还好,美女目不斜视越过我走向街道另一边。

  后来,又陆续走过来几位女孩,可没有一个像是找人的样子。

  我的心开始敲起鼓,丫的,八成被那臭丫头放鸽子了,我就说嘛,才认识一周而已,哪有那么爽快就同意见面的女孩?

  我想打道回府,心中又有点小小的不甘,于是告诉自己再多等三分钟。就在这时,有位穿着红色风衣的娇小少女朝我冲过来,用清脆甜美的声音对我大声叫道:“邹杳!”

  我沮丧的心一下变得暖了十几度,这丫头居然能在人来人往的街头一眼把我认出,莫非就是传说中的缘分?

  我露出笑容定睛瞧去,小小的个子,小小的脑袋,小小的鹅蛋脸,樱桃小嘴巴,一双滴溜溜转动的大眼睛,非常单纯,头发在脑后随意束了个简单的马尾。

  这样的女孩才是我心仪的嘛!

  我随口开了句玩笑:“美美,我还以为你会放我鸽子呢!”

  美美翘起小嘴,娇嗔地横我一眼,“人家像是那么没品的人吗?”

  我爽朗一笑:“不像!”

  美美人长得清秀,性子似乎也很随和,瞪我一眼后又绽出十分阳光的笑容,小胳膊一挥道:“走,跟我回家吃饭。”语气亲昵的仿佛我是她认识很久的朋友。

  我来不及让自己迟疑便跟在了美美后面,管她呢,就这么个小姑娘还能把我给吃了,既然她都不在乎带陌生男人回家,我还多想什么?

  美美的家是一栋两层的小楼房,年岁应该不短,缀满了沧桑。周围砌着水泥围墙,院子里种着一些花和菜,还有两棵果树,挺雅致的城市小院落。

  美美将我领到客厅,招呼我坐便闪进厨房准备晚饭。

  我跟了进去,发现灶台上已煲好了一锅香喷喷的香菇鸡肉汤,空气中弥漫着浓郁的香味。这丫头的厨艺果然不是吹的,就冲着这香气也能确定绝对好吃,想不到第一次见网友就有这么好的口福。

  我的一颗心不由自主动了。

  “邹杳,你进来干什么?君子远庖厨,懂不懂?”美美瞪着大眼睛教训我,压根没有初次见面的生疏,我再一次觉得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缘分。

  “当然是进来帮你端菜喽!”我端起汤锅就走。

  美美摆好碗筷便热情的招呼我快吃,态度非常殷勤。

  我边喝鸡汤边暗想,难道今年该走桃花运了?天使真的下凡了?该不会是恶魔借了天使的外衣来耍弄我吧?

  “邹杳,鸡汤怎么样?好不好喝?我煲了好久的哦!”美美两只黑葡萄似的眼睛紧盯着我,生怕漏过我脸上任何一丝表情。

  “太好喝了,想不到你的厨艺这么好!”鸡汤确实好喝,可为了回报美美那眼巴巴的模样,我又夸大了几分,还故意咂了咂嘴。

  美美的眼珠子立即亮了几分,眼眸弯成了可爱的月芽儿,咧着小嘴道:“真的吗?那你一定要多吃点哦,不吃完不许走!”顺手拿起汤勺往我碗里舀汤。

  我的心该死的“咯噔”了一下,不许走?晕,该不会真的要劫色吧?这看着清清纯纯的小姑娘难道会是传说中的猛女?邹杳啊邹杳,你丫的真龌龊,人家好心请你吃晚餐,你荷尔蒙过剩瞎想什么玩意?

  我暗自鄙夷自己一下,埋头喝汤。

  美美不停叫我多吃点,那热呼劲弄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了。后来又想,莫非汤里下了药?好歹我也算有几分姿色,要是这样失身太不划算了。随即又暗笑自己无聊,以为在看悬疑剧呢!

  美美是我约见的第一位女网友,既不是武大郎,也不是芙蓉姐姐,更没有出现室友们担心的那些状况。至少到现在为止,我还四肢健全坐在饭厅用餐,美美则坐在对面抓着两个鸡爪子狂啃,小脸被热汤熏得红通通的,注意力全在鸡爪子上,呲牙咧嘴的率真吃相看不出半点淑女形象。

  突然对这个旁若无人享用美食的小丫头,产生了进一步的好感,我喜欢率性的女孩,纯净得如同不谙世事的孩子。

  “邹杳,我吃饱了,你吃完没?”美美终于啃完鸡爪,嘟着油汪汪的嘴问我。

  “奉你的懿旨,鸡汤全喝了。”我指了指汤锅,这下看你还让不让我走。

  “嘻嘻,你好听话哦,我不过故意唬唬你的,你想不走我还不干呢!”美美皱皱鼻子,冲我做了个调皮的鬼脸。

  我晕,被这丫头给涮了。

  帮美美收拾好碗筷,小丫头就窜进厨房刷碗去了。

  我跟进去想帮帮她,谁知竟然嫌我碍事,赶小狗一样将我轰了出来。

  我双手抱臂斜靠厨房门框看她忙碌,心中莫名感觉温暖。唉,我是不是被冷风冻坏脑袋,才如此迫切需要温度?

  美美是个家务好手,动作十分麻利轻快,要是有个这样的女朋友也不错啊,一定会把家弄得很温暖吧!

  美美收拾好厨房招呼我去客厅看电视,两人各据一个小沙发随意闲聊。

  我发现小丫头挺能聊的,有时候还能博古通今,气氛非常融洽,而且她的一些小动作也很可爱,皱鼻子的动作,手舞足蹈的动作。聊到兴奋处,脸蛋变得红通通的,两只眼睛闪着亮光,可爱透了,让我忍不住更想追她了。

  我没有问美美为何没有家人在家,感觉刚认识就打听人家家事未免冒昧,两人就这样无所顾忌聊着零散话题,气氛很融洽。真有点舍不得走,比起冷冰冰的宿舍,这里似乎暖和多了。

  正准备告辞,手机忽然响了。

  “邹杳,不得了啦,你家亲爱的湘湘昏倒了。”于洋的声音急迫而惊慌。

  “你说什么?秦湘怎么了?”我脸色大变跳起身。

  于洋抖着嗓音道:“不清楚,凌锋正在帮他掐人中,还没醒过来……”

  我的心迅速坠向无底冰窖,脑子跟着懵了,匆匆说了句有事便飞奔出美美家,打出租车直奔学校。

  秦湘脸蛋通红躺在床上,双眸微闭,唇瓣干燥,仿佛柔弱的病美人。

  我冲过去,满脸紧张急问:“怎么回事?”

  秦湘张开双眼,气若游丝道:“没大碍,小感冒而已。”

  我伸出手搭到他额上,气急败坏大吼:“什么小感冒?都烫得能煮鸡蛋了,为什么不赶紧上医院?”

  于洋插话:“他死活不肯去,我们也拗不过他。”

  我起身翻出退烧药给他服下,准备扛他去医院。那小子抱紧床杆,眼泪汪汪望着我,说什么也不同意走。我不明白他为何这么怕进医院,终究不忍心强迫他,只好叹着气扶他躺下。拿体温计量了量,三十九度。该死的,也不怕烧成傻子。

  高凌锋担忧道:“小杳,要不还是送医院吧!”

  我蹙蹙眉,“先等等看,如果退烧就算了,免得他要死要活哭闹,怕了他。”说完起身弄了条湿毛巾捂在秦湘额上。

  于洋几次启唇,最终略有点不以为然道:“小杳,我感觉你是不是真把他当女孩?有必要这么宠他吗?又不是女孩子,管他愿不愿,直接拖去医院就行了。”

  我恶狠狠瞪着于洋斥道:“闭嘴!”

  高凌锋拍拍于洋的肩,送给他一个大白眼,“明知道秦湘是他的死穴,你还敢废话,睡觉去吧!”

  我没空搭理他们,忙着替秦湘换额上的湿毛巾,一会儿热了又得用冷水打湿重新敷上。折腾到大半夜,总算退烧了。

  我轻嘘一口气,这才爬上床睡觉。

  周六,阴沉快一周的天气终于放晴,阳光从窗户射进来,温暖了冰冷的屋子。

  昨夜与美美在QQ上聊天聊到很晚,醒来已是上午十点。掀开被子起床,发现宿舍还有四个家伙。

  于洋趴床沿翻白眼,杨军则恶狠狠瞪着我,想必还在记恨昨天打破他好事。只有病后初愈的乖宝宝秦湘,依然抱着枕头睡觉,白晳的小脸透着淡淡红晕,让人没法不把他当女生看。

  于洋有气无力问道:“邹杳,今天什么安排?”

  我懒洋洋答道:“无聊的单身汉还能干什么?当然是外甥打灯笼——照旧喽!”死小子,又不是不知道我每个星期怎么打发的,故意来心上插刀。

  于洋撇撇嘴道:“以前的你可能会照旧,现在的你还会照旧吗?那天夜里的女人汤好喝吧?周末不需要过去陪吗?”

  我啐道:“什么女人汤?那是鸡汤好不好?说实话,那丫头厨艺真不错!”语气又开始激动,眼里的绿光不知不觉露了出来。

  于洋鄙夷说道:“啧啧,瞧瞧你那贱性,没准比洗脚水还难喝,色心动了才会觉得好。”

  我懒得与他计较,狐狸吃不到葡萄总会说葡萄酸的。

  于洋见我不理他,伸出胳膊擂了我一拳,“到底有什么安排?”

  我随口回道:“逛街喝酒,打游戏!”

  于洋两眼一亮:“上哪喝酒?我也要去。”

  我满脸狐疑问道:“你不跟你家菲菲约会了?不是刚和好吗?”

  菲菲是于洋的女朋友,广西人,大眼睛黑皮肤高个子,比我们低一届,同校不同系。他们轰轰烈烈谈恋爱一年多,不知羡煞多少旁人。虽然我们曾认为他们不适合,但看着两人甜甜蜜蜜同进同出,倒也逐渐认同,或许个性互补更容易得到幸福。

  于洋淡淡回道:“这次是彻底分了!”

  我一惊,脱口道:“瞎扯吧,上周末还见你们一起坐食堂吃饭。”

  于洋加重语气道:“真的,三天前分的。”

  我禁不住问道:“为什么?”

  于洋掏出一根烟点上,狠狠吸了一口道:“具体说不清,只是觉得现在跟她亲热,已没有了以前那种感觉。每次都草草了事,越做越索然无味,只好选择分手。”

  杨军立即抢着插话:“这话说的太对了,两个人在一起如果没了感觉,真是件痛苦的事,不如趁早散伙。”

  杨军这小子长得非常帅,是我们系的系草,天生一张俊脸迷死女孩,又是从上海来的小财主,愿意跟他好的女生就如同扑火的飞蛾,烧死一批又扑上一批。偏偏他特别容易喜欢上女孩,可能只是对方一个独特的眼神便能让他爱上,但既使再辛苦追到的女孩他也持续不了多久,很快就会厌倦,换女友的速度绝对比女孩子换衣服快,算是我们学校赫赫有名的花花公子。然而,还是有那么多女孩愿意充当他爱情旅途中的一个小站,不得不说现在的女孩太让人捉摸不透,难道真是“男人不坏,女人不爱”吗?

  我哂笑:“你们禽兽啊,难道谈恋爱就为了做那事吗?”

  杨军丢了个卫生眼给我,鄙夷地说道:“我们又没结婚,犯得着替她负责吗?既然不愉快,为何不分手?难道非得哪天厌倦到了极点才分?一见你就是个老土的男人。这年月,女孩子不也图个享受?谁会象以前的女人那样逆来顺受?如果你不能让你的女朋友满足,看她还跟不跟你。”

  我无言,随即又不服气抢白:“你这么想,人家洋洋也这么想吗?你是换女友如换衣服,人家好歹恋了一年多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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